法源依據:

行政院體委會(已於民國102年1月1日改制為教育部體育署),民國99年2月24日,體委全字第09900035163號令,訂定「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」。

檢定授證:

行政院體委會,民國99年5月7日,體委全字第09900099191號公告,本協會為「辦理救生員檢定授證團體」受認可單位,公文如右圖。

行政院體委會,民國101年1月11日,體委全字第1010002095號公告;101年10月1日,體委全字第10100377892號公告,以及民國101年10月1日,體委全字第10100377893號書函等公文,可證明「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」持續為「救生員檢定授證團體」受認可單位之一。

★報名需繳交資料:


  1. 報名表。
  2. 體檢表。
  3. 切結書。
  4. 二吋照片3張。
  5. 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。
  6. 報名費。

⊙報名表下載:

若有需要,請自行下載列印,先行填寫:
  1. 游泳池救生員班:【報名表】、【切結書】。
  2. 開放水域救生員班:【報名表】、【切結書】。

教材封面:

完訓後經檢定合格者,發給本協會證照: